旅新网2019-02-14评论:阅读:

对“门票寻亲”类创新应给予更多支

  近日,一则失踪女孩10年后与家人重逢的消息将中国翰园碑林推上了舆论热点。该景区位于河南开封,系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8年1月起推出“门票寻亲”,将300余名失踪儿童信息印在10万张门票上进行销售。媒体援引景区官方信息称,该女子是“门票寻亲”推出以来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失踪女孩与亲人团聚,寻亲门票是否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目前多方各执一词。但无论如何,每一个重逢和团圆,都值得庆贺。而且相较于这种“较真”,将讨论的焦点对准“门票寻亲”这种形式和做法,似乎更有价值和意义。

  梳理舆论场中的观点,对于景区的“门票寻亲”存在“顶”和“弹”两派。前者认为,景区通过这种方式,为寻亲者提供了多一种渠道和可能,是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值得鼓励和点赞。而后者则认为,景区如此做法难逃“炒作”嫌疑,有借公益之名行营销之实的可能,“门票寻亲”似为门票经济的一个升级版。

  注意力经济时代,的确有不少商家和机构打着公益和慈善的幌子进行营销,套路之多令人猝不及防。在见惯了不少负面案例之后,对于商业的各种捆绑操作策略,公众敏感的神经很难不被挑动。但在现实中,以此为标尺来对一些事物进行丈量,不仅是简单粗鄙的,而且也容易步入认知的误区。

  真公益还是假公益,核心还在于事件本身是否真的于公有益,而至于在于公有益的同时,是否对公益发起方自身有好处,两者并不矛盾。我们应该反对的,是那种假公益济私益的做法;我们应该提防的,是那种操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不接受公众监督的暗箱操作。认为公益就应该是一种纯粹又无私的奉献行为,无疑是对公益的狭隘理解,而且这种过于苛刻的要求,也会限制公益自身发展的边界。远了说,古有“子贡赎人”的故事;近了说,非营利机构的商业运作等也早已不是新鲜事。

  说回中国翰园碑林的“门票寻亲”,据报道,门票上所印制的寻亲信息均来自公益组织“宝贝回家”,且获得了该组织的授权,信源合法、行为合规,并无可指摘之处。而且,综合近年来先后出现的“饮用水瓶寻亲”“酒瓶寻亲”和“共享单车寻亲”等探索来看,商品日益成为一种媒介,它广泛的扩散、细密的触角、无从预知的传递链条,将为承载其上的公益信息带来更多可能。而这不也正是我们所期望的吗?对于“门票寻亲”类的创新探索,应该给予更多包容和支持。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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