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出台《哈尔滨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实施。根据《意见》,私人小客车进行合乘时,须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实名制注册,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两次。
所谓私人小客车合乘,即我们常说的拼车、顺风车。尽管由于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某些出行平台的顺风车业务已经暂时全面下线,但其实对于顺风车业务,国家层面一直是持鼓励态度的。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但是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顺风车逐渐跑偏变味,其目的不再是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车主跑顺风车也不再是寻求分担部分出行费用,而变成了以营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多少车主打着顺风车的名义,干的却是快车、专车等网约车的活儿。
而相比于快车、专车等网约车形式,顺风车的准入门槛偏低,与网约车平台的关系也相对松散,平台对顺风车的监管也处于薄弱状态。于是很多明显资质不够的车主与车辆凭借顺风车业务“潜伏”进了网约车行业,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加大了监管难度,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此次,哈尔滨出台的意见,一方面解除了真正的顺风车主的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再因为“非法运营”遭到查处与处罚,可以安心在上下班途中等场合顺路捎个人,不仅降低了自己的出行成本,也便捷了他人的出行。另一方面,每车每日载客不能超过两次的规定,也将那些借顺风车之名行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之实的车主挡在了门外,因为每天最多只能载客两次,有利可图的空间大大压缩。
可以说,每车每日载客不能超过两次的规定,精准把握住了顺风车的本质与特点,牵住了管理的“牛鼻子”,让顺风车真正回归“顺路”的本质,也明晰了顺风车与运营型网约车之间的区别,而这对于整个共享行业的发展大有好处。
对于哈尔滨这一新规,交通部门很有必要考虑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而各类提供顺风车业务的平台也可及时加以采纳,共同让回归“顺路”本质的顺风车一路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