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7-06-14评论:阅读:

惩戒逃票行为要有硬举措

  6月10日,3名逃票游客翻护栏进入长沙生态动物园,闯入孟加拉虎放养区附近,50米外就是7只孟加拉虎。园方工作人员介绍,即便3人当时处于虎园安全隔离区域,但只要有观赏大巴进入园区,隔离区的铁门就会被打开,后果将不堪设想(6月12日《重庆晨报》)。

  这3名逃票游客可以说是有惊无险,要不是动物园管理方及时发现,极有可能发生惨祸。而此类事件屡屡发生的背后,是对逃票游客的惩戒措施太少,以致于其失信成本太低,不能形成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在建设诚信社会的今天,完全应该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措施,让逃票行为得不偿失,进而让诚实守信在人们的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发挥指引作用。

  在凭票入场的动物园或者景区,游客需购买门票是基本常识。游客购买门票后,方与动物园或景区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而且,门票收入也是景区维持日常运转的经济来源之一,逃票行为是对景区的不公平,是对其劳动成果的极不尊重。进而言之,逃票是对等价有偿、公平交易市场法则的蔑视,等于让商家无偿地为自己提供服务。或者说,逃票就是逃避自己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应尽的义务,是丧失诚信的表现。

  其实,逃票与在饭店吃霸王餐、在商场中窃取商品没有本质区别,均是想获取某种利益却不愿支付对价,是不劳而获的表现。但遗憾的是,在绝大多数人眼中,吃霸王餐和窃取商场中的物品均是不良乃至违法行为,而逃票的性质则没那么严重,甚至一些人还会将逃票作为一种炫耀和吹嘘的资本,认为是有本事的表现。这与一些人爱占小便宜,尤其是热衷于占集体的小便宜有关,如逃票现象多发于地铁、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一些人会认为集体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同时,逃票的成本几乎为零,逃票者如果被抓了现行,即使按原价补票,也没有什么损失,要是逃票成功,还能节省一笔开支。

  简而言之,占便宜心理加上成本太低,导致一些人根本不会以逃票为耻,不把其当作一种违反社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行为。由此,一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循规蹈矩,根本不会吃霸王餐,更不会在商场中窃取物品,但却可能会逃票。甚至一些人逃票逃得冠冕堂皇,被发现或制止后反而恼羞成怒,让人觉得逃票似乎不是丑事,制止逃票者倒成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吃霸王餐或者窃取商场物品者换来的可能是警察的到来和违法后果,又有什么理由要轻易放过逃票者呢?笔者认为,减少逃票现象,当务之急则是要增加逃票成本,让人觉得逃票的便宜占不得。虽然公园或者景区管理方并非执法者,无权对逃票者作出惩戒,但完全应该建立这样的规则,要求逃票者按逃票金额加倍赔偿损失,而且如果逃票者拒不补票或者拒不支付赔偿,管理方有权行使自力救济权,将其短暂扣留或者移送至公安部门。

  更进一步来说,有必要对逃票者实行信用惩戒,让逃票者的成本不只是补票那么简单。逃票者被抓现行后,除按原价或加倍补票外,还应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此后一定期限内,逃票者的成本将显现,如出行时无法购买优惠机票,购买保险时不能享受费率折扣,申请贷款或信用卡时被拒绝。即逃票者将被贴上不诚信标签,受到交往及交易对象的“合法歧视”。这样的话,相信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不会为了蝇头小利,拿自己的信用开玩笑。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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