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4-04-20评论:阅读:

多个古城连发火灾:旅游快速增长 消防设施薄弱

  进入四月份,丽江于6日、10日、14日连续发生火情。自2009年至2013年,丽江古城平均每年都发生约一起火灾。前日,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18日在介绍文物安全工作情况时表示,火灾是危害文物安全的主要因素。今年以来,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丽江古城、贵州报京侗寨等接连发生火灾事故。

  丽江古城区消防大队长毛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古城无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足,“我们在消防违法基础上管理古城”。此外,他表示,关于古建筑怎么样是消防合格的标准不清楚,如果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些古建筑本身就不能用于经营。

  目前,改革开放以来最大规模的文物法修订工作已进入课题研究阶段,修订草案将于今年年内出台。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古建筑的消防管理法规,推进法制化管理进程。

  消防违规基础上的古城管理

  2010年,夏伟来到丽江,先后在束河古镇开了一家酒吧和餐馆。今年4月6日的束河古镇大火中,起火点离他的餐馆只有200米。

  火灾发生在凌晨4点多,夏伟提着灭火器直接奔去了灭火点。他回忆,大约一小时后,消防人员才赶到。在这次事故中,他的一位朋友所开的客栈烧为灰烬。

  夏伟说,丽江古城的屡次火情让他忌惮。去年3月大火之后,他为自己的店购买了保险,也在自家店内配备了灭火器。

  在他看来,丽江屡次发生火灾是因为木结构的房屋布局紧凑,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高原地区天气干燥,常刮大风。消防车更是难以通过狭窄的路,第一时间到达起火点。

  “无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足”这样的说法得到了丽江古城区消防大队长毛波的佐证。除此之外,毛波坦言,古城里的消防基础设施也非常薄弱。他举例,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在一个管网上,并且管径很小。

  “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整个古城的消防都是违规的。”毛波说。

  毛波认为,目前执法首当其冲的难点是,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古城里的一些建筑不应该作为娱乐场所使用。

  “目前,我们在消防违法的基础上,对古城进行管理。这是顶层设计的问题。”

  他解释,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古城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房屋及古建筑,绝对不能作为公共聚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来使用。“但是丽江经济的发展,以及这么多年的开发,丽江旅游已成为全国的热点。”

  标准含混,消防执法疲软

  根据丽江市旅游局数据,2013年丽江接待客人超过2000万人,同比增长30%。该市的旅游综合收入约280亿,同比增长了32%。而据古城区消防大队毛队长介绍,丽江古城区集聚了约10万业主。

  去年3月份,当地一位客栈老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消防手续耗时较长,大多数客栈都没有照要求安装防火板以及喷涂防火涂料。

  这位老板表示,在每年的消防检查中,对于消防证照不齐店,一般罚款200元。但是,罚款之后,这类消防证照不齐的客栈照样可以营业。

  对于罚款的说法,毛波予以否定。“这是不可能的。无论是《云南省消防条例》或者《消防法》,就没有处罚200元的规定。其他地方如果开业没有消防手续的话,处罚是3万到30万。不可能有200块钱的说法。”

  遇到没有消防手续的客栈,毛波说,在他到丽江的半年来,没有罚过业主。他认为,现在一些业主没有办理消防手续的原因“不是他们不想办,也不是他们不愿意办”,而是关于古建筑怎么样是消防合格的标准不清楚,如果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些古建筑本身就不能用于经营。

  去年3月大火后,丽江曾出台了《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间数超过二十间的客栈、酒店必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简易装置)。那么在丽江,有多少商家安装消防器材?

  他表示,没有统计过商家的数量。但是,若全靠自觉的话,应该不多。他说,“没有强制性的措施,谁会花钱?”

  毛波表示,目前他已向政府提交了相关材料,厘清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安装报警系统,什么情况下安装其他消防设施等问题。“这样我们在操办过程中,才能有依据。”

  古城消防呼唤法制化管理

  云南丽江古城与山西平遥古城、安徽歙县古城及四川阆中古城被称为中国四大古城。截至目前,平遥县在2012年8月出台《平遥县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阆中市近日表态,正筹备出台《阆中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但是歙县并无动静。

  文物法专家刘洋认为,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许多地方关于古建筑消防的规章不够严谨和具体。“比如重视检查问题,事先防范问题,事后追责。比如,对于火种的具体使用、事后惩罚以及本身的防火要求。还有,防火建材、电线的配置等应该做硬性的要求。”

  2006年开始实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仅一条针对消防做出规定。其中第十六条为“丽江古城的所有单位、居民和商业店铺应当做好消防工作,并按照消防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禁止在大研古城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011年9月,丽江市消防支队古城中队杨春勇中队长在《浅议丽江古城消防安全工作现状及对策》一文中表示,目前的消防法及法律、法规中均没有完整的古木建筑消防保护标准。“消防执法无标准参照,只能凭经验协调处理,给执法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在杨春勇的文章刊发之后,丽江古城区又屡次发生大火。而去年3月的大火更是引起全国关注。同年4月,该市出台首部针对古建筑《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毛波认为,《办法》的效力如何还需时间检验。“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有待评估。”

  今年,实行超过32年的《文物法》征求各方面意见,拟年内完成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

  文物法专家刘洋分析认为,“最近发生了几次古建筑消防事故,这可能已经进入立法者的视线。所以,这个问题可能在文物法的修改上有一定的反映。”因此,他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古建筑的消防管理法规,推进法制化管理进程。

  所有的古城都面临着消防车道狭窄的问题。加之有些业主偷偷把车停在古城里,消防车进不去。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消防官兵人数有限,不通过社会参与的方式,根本没办法解决。——丽江古城区消防大队长毛波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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