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4-01-15评论:阅读:

地方有权出让高速经营权 无权自主免费?

  14日上午,交通部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14年春节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的零时起,至2月6日的24时结束。昨天,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该省将从31日(农历正月初一)零时起实施春节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

  连日来,黑龙江省在除夕是否会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引起舆论的集中关注。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王刚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将严格执行国务院相关政策,实施春节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这意味着,黑龙江除夕高速公路将不免费。

  从“拟免”到“不免”被扼杀的“良心”?

  从向媒体透露“拟从除夕中午开始免费”,到表示是“误读”,再到明确表示除夕高速不免费—历时近一个月,曾被网友狂赞的黑龙江高速除夕免费,在14日发生大逆转。黑龙江除夕高速通行从“拟免”到“不免”,是在压力之下被扼杀了“业界良心”?

  误读还是无奈?

  从2013年12月开始,陆续有媒体报道了“黑龙江高速拟从除夕中午开始免费”的消息,部分媒体还专门对此进行了求证报道。消息一出,立即赢得掌声一片,被网友狂赞为“业界良心”,直到1月13日,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均未出面否认。

  13日,20余个省份通过媒体集中回应称“除夕高速不免费”或“正在研究中”,某东部省份的交通部门官员批评黑龙江方面“不讲政治”。14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预计除夕中午起即可免费”的说法系误读,说我们不讲政治,真的压力好大。”

  14日下午,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明确黑龙江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实施春节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的相关政策,这意味着除夕高速通行将不免费。

  地方无权自主免费?

  20余个省份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多将不能免费的理由归结为“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执行”,但对公众期待表示“理解”,有的省份交通部门则明确表示“我们支持但不敢擅自做主”。

  一些网民质疑,对于民意期待的“高速公路除夕免费”问题,地方究竟是真的没有自主决定权,还是拿“规定”作为不想免费的“挡箭牌”?

  2012年出台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免费也不违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交通运输部对于免费时间范围的规定,只是强制要求在这一期间必须免费,而不是说在此之外就不得免费。“除夕不在春节假期范围”的规定不是“除夕不得免费通行”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有权出让高速公路经营权,延长收费期限,难道遇到免费问题就没有自主权了吗?

来源:旅新网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tourfresh;合作及投稿请联系QQ:187004408

看看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