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厦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上述《方案》指出,此次申报工作将全面梳理和收集厦门历史沿革、地方历史与文化遗产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文史资料,挖掘世界文化遗产、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包括古塔、古井、牌坊、戏台、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等在内的历史街巷内的历史环境要素等。
同时,将对厦门市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对文物进行建档、挂牌、保护、修缮,让每一件文物都能得到分类保护,全面强化文物保护能力;将对历史风貌建筑开展普查、认定、建档和挂牌等工作,做到每幢历史风貌建筑都有“身份证”。
期间,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将编制《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不同的历史文化街区“量身定制”相应规划。根据《方案》,申报期间,相关部门将重点推进鼓浪屿、中山路和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修缮整治,或将恢复部分重点历史街巷的原有铺装。
除保护修缮外,《方案》还要求有关单位依托博物馆、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建立和完善一批非物质文化传习中心,实现活态传承与系统性保护。
厦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厦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将为厦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有助于提升城市精神与内涵,打造高素质、高颜值之城。
据介绍,目前厦门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1745处,登记汇总、专家甄别定级可移动文物共32442件,全市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不可移动文物共209处(共261个点)。
记者注意到,2015年7月28日,厦门市政府正式印发通知,宣布成立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对厦门历史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