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9-12-02评论:阅读:

鼓浪屿导游威胁游客后续:两涉事公司分别被罚10万、50万

  近日,一则“鼓浪屿导游威胁游客”的视频在相关媒体传播并引发关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11月30 发布关于导游在鼓浪屿威胁游客事件查处情况通报:

  11月23日我局监控到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威胁游客事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涉案财物。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对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查处

  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2YQWWM4N,法定代表人:谢郝磊)自2019年9月起,以1500元/月的管理费名义,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租给吴月星从事厦门一日游旅游经营活动,至案发时共收取费用3000元。

  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规定,构成出租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局于11月28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二、关于对厦门青山时雨商贸有限公司的查处

  厦门青山时雨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2TYG1T,法定代表人:丁继生)于2019年11月为吸引旅行社、导游组织外地游客前往消费,给予厦门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返佣费54094元。另查,该公司还给予其他旅行社、导游返佣费158189元,总额共计212283元。

  厦门青山时雨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十九条规定,构成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局于11月29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法定职责进一步查清涉案企业其他违法事实,全力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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