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截图
有网友爆料称,8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宜良九乡景区内,一名女导游的旗子不小心碰到一名女游客的肩膀,双方起了争执,女游客狂扇导游耳光,还揪住导游头发拖行数十米。涉事女游客的暴力行为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昨日下午,宜良九乡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当时涉事导游正给游客介绍景点,未听见让路声,一名女游客碰到导游的手臂后,被导游的旗子碰到肩膀,女游客不满,揪住导游的头发用手打耳光,并用拳头打头部,还揪住头发拖行数十米。目前,警方已对这名四川籍女游客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网友 打人游客一家先报警
“昆明宜良九乡景区,一名女导游的旗子不小心打到一名女游客,女游客夫妇狂扇导游耳光,打人者还称是四川派出所的。”前日中午,有网友在微博中爆料,称目睹一对夫妇与一名女导游发生争执,女游客狂扇导游耳光。整个过程中,并未见导游还手。
“九乡风景区溶洞内,一名导游不小心把手中导游旗掉落,打到一名女性游客的肩膀,结果被女游客从瀑布位置揪住头发狂扇耳光,一路扇到彝家寨,全长500米左右。”随后,又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中提及此事。“因事发正处于午饭换班时段,路上没遇到保安,同行的游客也无人制止,而游客一家还报警说导游打他们。”
在网友的爆料中,还提及打人的游客一方来自四川,夫妇俩带了一个女儿,并附上他们驾驶的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
“什么情况?太猖狂了嘛!”看见爆料后,瞬间引发网友们的热议。除对该游客进行指责外,网友们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
女游客老公 让路起纠纷 妻子打了导游3记耳光
“谢谢关心,事情到此为止。照片已被删除,不想再看见那些事。”昨天,涉事女游客的丈夫吴先生婉拒了采访。
事发后,吴先生曾向媒体透露:“一周前,他们一家三口从四川自贡自驾来云南旅游。在景洪玩了4天后回到昆明,并于13日上午开车去宜良九乡游玩。在九乡溶洞景区游玩时,因14岁的女儿身体不适,头晕、脸色发白,一家人还没到仙女洞就准备回去。当妻子带着女儿往外走到一处有瀑布景点时,遇见一名女导游带着大概40人的团在讲解。因栈道拥挤,妻子和女儿从一名打着伞的导游和另一名游客中间穿过时,导游手中的导游旗掉下,砸中妻子的头部。妻子转身和她理论,导游承认不是故意,双方有些激动,妻子上去打了导游一耳光。为不影响其他游客,双方被劝到宽阔的地方解决,妻子就拉着导游的头发往外走。”
“整个过程中,我并没有声称是派出所的,也没有参与打人。”吴先生表示,到空旷地方后,见导游打电话叫人,他们害怕吃亏便报了警。“整个冲突中,我老婆打了导游3耳光,有两下打在了导游的手上,但导游也打了我老婆一耳光。不一会儿,对方来了一二十号人,看架势想动手打人。”随后警察赶到了现场。
导游任职公司 导游未听见让路声 旗子碰到对方
昨日下午,宜良县九乡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回应称:13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其公司女导游陆凤娇,带领一个42人的旅行团在九乡风景名胜区游览。团队行至卧龙洞神田段,导游陆凤娇为游客介绍景点的过程中,因周边人多嘈杂,并未听到后面一散团游客宋某某叫让路的声音。
当宋某某通过导游陆凤娇身旁时,碰到陆凤娇的手臂,导致陆凤娇手持的导游旗碰到了对方。宋某某用手打了陆凤娇一耳光,后用手揪住陆凤娇头发用手打耳光,用拳头打头部,并拉住其头发拖行数十米。其他游客进行劝阻,但宋某某仍持续殴打拖行陆凤娇。
关于被打导游的伤情、受伤部位等情况,该公司并未回应。
警方回应 打人女游客被拘5日罚款200元
昨日下午,宜良县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回应:13日上午,宜良县公安局九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九乡风景名胜区内有游客与导游发生纠纷,请求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当时双方已停止肢体冲突,后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
民警询问期间,被打的导游声称头晕,被要求先去医院检查。晚上10点多,民警到医院做询问笔录。经调查,事发上午,游客宋某某在九乡风景名胜区游玩期间,因琐事殴打导游,导游未予还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结合该次冲突,警方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被打的导游已送至医院就医,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关于打人游客一方的身份情况,警方只回应是从四川前来的自驾游客。
警方提醒,导游遇到与游客发生冲突时,要及时报警,并留下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旅游监察部门
如情况恶劣 将把打人游客列入“黑名单”
针对该事件,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已经介入调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还在进行调查取证,将根据属地派出所调查情况和处罚结果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文件上报给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国家旅游局。如果情况恶劣将根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这主要是为了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既让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有据可依,又不突破法律界限去侵犯公民的个人权益,强化对不文明游客的监管,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
昆明市导游协会秘书长李伟说,近年来,游客打导游时有发生,就在这个暑期也发生了好几起游客打导游的事件。对此,特别提醒导游在遇到与游客发生冲突时,要及时报警,并留下相关证据,以便自己维权。
李伟还表示,每当旅游旺季期间,游客扎堆涌入云南,为了服务好海内外游客,一天24小时有大量的工作人员和导游服务着到滇的游客,就昆明暑期就有4000多导游出动。因此,在如此大的工作强度下,也请游客理解一下导游工作,配合相关工作,以便在旅途中玩得更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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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不文明行为
情节恶劣或留下“黑记录”
在旅游中,游客若做出一些出格行为,可能会留下“黑记录”。今年4月,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也同时开展。“游客不文明行为”是指,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银行征信机构通报,不文明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此举主要是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让游客不文明行为管理有据可依,又不突破法律界限去侵犯公民的个人权益。强化对不文明游客的监管,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
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异议处理期间,不影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
被列入“黑名单”的几种情形
1、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2、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3、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4、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以及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