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正规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扛起行囊兴冲冲外出旅行,没想到刚从合肥到淮南,就被交警截停。游客们一打听不禁吓了一跳,他们乘坐的旅游大巴竟然是一辆“山寨”客车,车上的“合肥-青岛”省际包车线路牌也是假的,而且轮胎严重老化,一旦在高速上爆胎,后果不堪设想。
高速交警:
旅游大巴是“冒牌货”
7月28日上午8时许,一辆标有“安徽旅游客运”的大客车从滁新高速公路淮南收费站驶出后,竟在执法服务站路口违规调头,接了4名乘客上车,随即被高速交警拦停检查。
“这辆客车上共有38名游客和一名导游,一名游客还提供了一份《国内游合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淮南大队民警说,该合同是黄某等四人与中国国旅(安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签,旅游出发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共3天2夜,费用共计2152元。
民警告诉记者,这辆大客车的车身上印着“安徽友谊外汽”,车尾有一个圆形图标,上面印有“安徽旅游客运”和“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监制”字样,车上还有“合肥-青岛”省际包车线路牌,“这样的车身外观,我们根本想不到是山寨旅游车。”
民警说,一开始他们只准备查处大巴车违规调头一事,没想到上车一查就发现不对劲。民警发现,旅游大巴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是“营转非”,没有营运资质。而且“营转非”的车,不会有线路牌。然而,该车上却摆放着“合肥-青岛”省际包车线路牌。
民警再仔细一查,又发现车轮胎严重老化,且右后轮已有裂缝,“这么热的天,如果在高速上爆胎,这一车游客,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确认该车原所有人为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原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2015年5月12日变更到合肥加贝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名下,变更后,就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由于该车存在诸多疑点,交警部门随即将该事移交淮南市曹庵公路稽查站调查处理。
稽查人员:
旅游线路牌竟是伪造
记者随后赶到曹庵公路稽查站,看到客车前挡风玻璃处,放着一张“合肥-青岛”省际包车线路牌,主要途经地是淮南、阜阳、日照等地,线路牌上运输企业盖章处盖有“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印章。
在线路牌下面还有一张2015年7月21日签的包车合同,包车单位甲方是“合肥加贝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而乙方则是“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都盖有公章。
稽查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线路牌上的编号查询,发现这个编号实际上是巢湖一家客运公司的线路牌,途经地为“芜湖、铜陵、杭州、绍兴”。司机洪某告诉稽查人员,线路牌是一个姓胡的人给他的,此人只是见面熟,具体信息不清楚,他只负责开车,不知道线路牌是假的。
“洪某开的车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合肥加贝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并责令改正。”淮南市曹庵公路稽查站副站长高明才告诉记者。
旅行社:
无法核查每辆车资质
游客和正规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怎么会坐上山寨客车呢?
7月29日下午,记者向中国国旅(安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求证此事。负责旅行社下面网点的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批游客是从合肥和平路一个门店报的名,手续一切都没有问题,与游客都签有合同。车辆是由一家有营运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提供,他不知道给游客提供的是“黑车”。
7月29日当晚,这名李姓工作人员又给记者打来“更正”电话,说他经过进一步了解,这辆客车上只有4名游客是从中国国旅(安徽)国际旅行社的门店报名的,其余游客是从另外几家旅行社报的名。车辆是由地接社找的,让游客乘坐黑车,是地接社的责任,与他们无关。
当记者询问游客是和中国国旅(安徽)国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游客最终坐了黑车,难道旅行社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李某称,他们不可能去检查每一辆车是否都有资质。
7月29日,合肥市旅游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旅行社组团包车要用有营运资质的车,如果用没有营运资质的客车,旅行社要负相关法律责任。
江浩本报记者张安浩摄影报道“旅游大巴”上的省际包车线路牌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