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4-08-19评论:阅读:

广东官员在澳性侵女导游案宣判:无罪释放

广东官员在澳性侵女导游案宣判:无罪释放

宋劲松(资料图)

  前后历时约一年的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宋劲松在澳大利亚受控性侵犯女导游案(《南方都市报》去年11月12日曾作报道)昨天终于有了结果--罪名不成立,宋劲松被释放。

  此前,宋劲松曾被无罪释放一次,但当地检察官认为案件有重审的必要,再次限制了宋劲松离境。据墨尔本当地媒体《时代报》报道,陪审团经过四天的深思熟虑,于昨日判决宋劲松的指奸和猥亵罪名均不成立。

  根据宋劲松和三十余岁的女导游的证言,去年8月17日,他们在皇冠赌场的露西·陈餐厅共进晚餐。有证据表明,女导游曾对去中国和在宋劲松的公司工作表示感兴趣。而监控录像也显示,两人在进餐过程中举止亲密,随后一起来到了宋劲松所居住的君悦酒店,女导游由于饮酒,几乎不能站稳,而宋劲松也显得有些酒意。

  宋劲松辩称,在来到酒店后,自己曾向同住的其他人询问是否能匀出一个房间,无果后才将女导游安置在自己的房间的床上,而自己睡在沙发上。夜间醒来后两人躺在了一起,但女导游没有同意与宋劲松发生性关系,但他的确用手爱抚了对方,被法官问及是否用手指侵犯对方下体时,宋劲松表示不记得了。对于此前在和女导游的通话录音中承认用手指侵犯对方一事,宋劲松解释,这是自己当时记不清了。

  公诉人认为,宋在电话中的承认,已经证明了性侵犯发生的事实,她同时提及一个细节来佐证女导游证词的可信度,在第二天送走女导游时,宋劲松在她的手袋里放了800澳元和1500美元,而女导游并未隐瞒这一情况。

  宋劲松的妻子在整个庭审中支持着他,而陪审团也在最终认为,相较之下,宋劲松的证词更为可靠,最后裁决罪名不成立。宣判后,宋劲松向陪审团鞠躬致意,拥抱了流着泪的妻子,也和自己的法律团队握手庆祝。

  事实+ 宋劲松曾获一次保释

  宋劲松于2013年8月持因私出国护照赴澳大利亚,在当地被控涉嫌性侵一名为其提供导游服务的女大学生。在新南威尔士州被捕并被引渡至维多利亚州的墨尔本,他被控的罪名包括两项“指奸”。被引渡至墨尔本后,他每天都要向当地警方报到。

  宋劲松在接受了包括上交护照、不得离开澳大利亚等条件后获得保释。2013年11月,他在墨尔本治安法庭出庭聆讯,申请变更保释条件,以便自己可以回到中国。他提出的条件包括每天向广州当地警方报到,每月返回维多利亚州一次。但墨尔本警方对这个保释条件表示反对。

  宋劲松在墨尔本曾被指控的罪名为“指奸”,即以手指侵犯被害人下体。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法律规定,强奸(包括指奸)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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