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3-06-20评论:阅读:

甘肃实施多项文化优惠政策 推介华夏文明传承创新项目

  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连辑在19日召开的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宣传推介会上称,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正在甘肃紧锣密鼓地展开,甘肃在财政投入、投资核准、土地使用、税收优惠、对外贸易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打造中国西北地区文化政策洼地,为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9日晚,第十九届兰洽会暨民企垄上行活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宣传推介会在兰州如期召开。来自北京、上海、重庆、黑龙江、广州等各省市区的民营企业家共100多人参加此次宣传推介会。

  连辑说,“丝绸之路三千里,华夏文明八千年”,是对甘肃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的生动写照,也是对甘肃历史文化地位和特色的最好诠释。甘肃被批复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覆盖整个省域的国家级文化发展战略平台。

  “甘肃的文化资源充满着创意元素,现今甘肃已成为文化经济发展的热土,欢迎各界来甘肃淘金”。连辑例举了瓜州“玄奘之路”戈壁徒步挑战赛项目,他说,“就是一项简单的戈壁徒步,不仅累,而且每年还要缴纳万元报名费,但玄奘朝圣路的意义却吸引了众多海内外选手参加,这就是文化创意的魅力”。

  连辑介绍,2012年,甘肃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的热情不断高涨,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异军突起。该省全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78.17亿元,?增长速度为26.02%,占全省GDP比重达到1.4%。全省文化企业法人单位数较2011年分别增加了866家、1.56万人和39.06亿元,同比增长了22%、16%和15%,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文化产业呈现超常规发展的态势。目前甘肃14个市州都建立了文化产业项目库,储备项目约1774个,规划总投资6045.06亿元。

  据悉,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具体目标是,按照一年启动建设、三年初见成效、七年实现规划目标来推进。2013年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在完成规划编制的同时,有序展开重点项目和基础建设;到2015年,重点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到2020年,大多数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甘肃综合保障更加有力”,连辑介绍,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从2012年开始将甘肃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1亿元,以后逐年增加,到2015年达到2亿元。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设立了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甘肃每年拿出600万戏剧大省建设专项资金;建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列入省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电影精品摄制。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文化企业境外演出收入免征营业税;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

  投融资优惠政策,比照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形式,在省政府主导下,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由省财政注入一定的引导资金,同时吸纳社会资金共同设立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由读者出版集团公司、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公司、省广电总台(集团)、甘肃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省演艺集团公司、甘肃新华书店集团公司联合成立甘肃省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发行文化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

  工商管理优惠政策,投资文化企业,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在2年内分期到位,首期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版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70%。

  与此同时,甘肃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优惠政策。具体为:鼓励、支持、引导个人投资文化产业,对有一定经营场所、投资10万元以上、自2012年1月1日起连续经营3年以上、年平均用工8人以上的文化经营者,可由当地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鼓励扶持各类文化企业吸纳更多城乡劳动者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

  连辑说,今后甘肃的文化经济发展,从文化类型上,将“敦煌文化”和“西部文化”作为甘肃文化的精神内核;从空间布局上,重点发展区域是敦煌;从产业重点上,以天水为中心陇东南地区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文化产业,以兰州为中心都市圈文化产业区重点发展高科技、外向型文化产业,以敦煌为中心的河西走廊文化生态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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