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3-06-06评论:阅读:

广西:乡村旅游开发亟待规范化

  面对被挖得沟壑丛生的土地,村民杨秀伟显得非常失落,“没有开发乡村旅游前,这片丘陵种着不少玉米呢。”杨秀伟说。

  杨秀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昆仑镇联光村村民,多年前,一家企业在联光村开发名为“中化民族姓氏龙源文化城”的乡村旅游项目,许多施工车辆进入场地施工后,政府部门却发现企业根本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项目中途“流产”。这片丘陵却已变得沟壑丛生,水土流失严重,植被时至今日仍未恢复。

  近年来,中国乡村旅游发展如火如荼,成农民致富增收重要手段,但中国部分地区对乡村旅游缺乏严格监管和统一规划,正带来多方面隐患。

  中国四川大学中国休闲与旅游中心主任杨振之认为,乡村旅游未经过严格监管和统一规划,不仅容易造成部分资源被破坏,还带来多方面隐患。

  “一些投资商以乡村旅游项目为载体,对旅游资源垄断后,不进行开发反而不断炒作,通过转让项目来牟取暴利,既导致乡村土地等资源的浪费,又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会让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很难进行科学配套,难以实现对环境、生态、农村特色文化的保护,从而导致政府管理失灵。”杨振之说,

  多名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乡村旅游正成为旅游业发展重要‘阵地’,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应尽快采取措施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吴玉国建议,中国各乡村旅游资源富集地应加强农村土地开发等方面的监管,避免“一阵风”式的发展破坏相关资源,并将乡村旅游纳入大旅游、大产业中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因地制宜,防止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一哄而上、产品雷同、盲目开发等问题发生。

  杨振之认为,此外,中国应推动乡村旅游专业协会、合作社的建立,通过专业社会组织,对投资商、农民等多方面利益进行引导,对投资商的资质、开发能力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辨别,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还有利于加强对农民服务意识的培训,推动农村民俗文化的深度开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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